第10讲 不可按外貌待人

雅各书 2:1-13 我的弟兄们,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,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。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,穿着华美衣服,进你们的会堂去;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;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,说:“请坐在这好位上”;又对那穷人说:“你站在那里”,或“坐在我脚凳下边。”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,用恶意断定人吗?我亲爱的弟兄们,请听,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,叫他们在信上富足,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?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。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、拉你们到公堂去吗?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(所敬奉:或译被称)的尊名吗?经上记着说:“要爱人如己。”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。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为犯法的。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条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众条。原来那说“不可奸淫”的,也说“不可杀人”;你就是不奸淫,却杀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,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。因为那不怜悯人的,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;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。

  1. 按外貌待人与我们所信的真理不符合
  2. 每一个人拥有上帝形象的人。
  3. 为什么我们会以貌对人呢?
  1. 上帝是如何对待世界上的穷人。
  2. 鲜为人知的事:富人的恶行。
  3. 按外貌待人就是干犯至尊的律法。
  1. “使人自由的律法”到底是指什么?
  2. 哪些是不怜悯的表现呢?
  3. 为什么怜悯可以胜过审判呢?
  1. 分享自己按外貌待人的经历。
  2. 分享自己有过怜悯人的经历。
  3. 分享今天证道的感动和收获。
周牧人
周牧人

我承认,我以身为基督徒为傲,又竭尽全力让人认出我是基督徒。